侵权咨询
著作权侵权咨询
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、著作财产权的行为。具体说来,凡行为人实施了《著作权法》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行为,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,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。
侵权的种类如下:
1、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、出版、发行、改编、翻译、广播、表演、展出、摄制电影等行为,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。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。
2、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,从而构成间接侵权;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,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。
3、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,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,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。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。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。
4、部分侵权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、改编、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,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。
部分侵权行为发生很为广泛,现实生活中书商编辑大型工具书基本上用的就是这种方法,从各种书籍上大幅摘抄,编辑成工具书。由于部分侵权行为处于侵权与“合理使用”的模糊边际,很容易被人恶意利用,在诉讼实务中要认定是否是侵权行为有一定的难度。
根据民法和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需要,应当确立以下四个原则:(1)全部赔偿原则;(2)法定标准赔偿原则;(3)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;(4)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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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一直秉承“勇攀高峰,以客户的利益为核心,办好客户托付的每一件事情”的理念,致力于打造一个专业、严谨、主动的业务团队,我们团队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服务水平,为客户提供周到的服务,努力成为客户成长过程中值得长期依靠的合作伙伴。
无论是过去,现在还是将来,我们一直注重创新求变,关注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变化,在不同阶段为客户提供具有战略性,富于创新的高品质知识产权解决方案,把中国企业都有自己的品牌作为己任,为中国乃至海外的企业注入品牌的生命力而不断奋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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